进村入户宣传法治教育总结,进村入户宣传法治教育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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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的王丽,陈春秀,苟晶都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吗?
逝去的时光,是金钱永远都买不来的,而被改写了的命运,也永远不会重来!
冒名顶替事件曝光后,当年的冒名顶替者以及其亲属纷纷跳出来,企图私了完事,那王丽丽、陈春秀和苟晶都愿意接受相应的补偿吗?
1996年王丽丽考上了山东聊城农业学校,可是王丽丽却始终没有收到通知书,然后就以为自己没考上,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然而,2016年的时候,也就是20年之后,冒名顶替者王丽却找到了王丽丽,告知了她真相,冒名顶替者王丽是良心发现了吗?
不是的!这是因为王丽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要调查她的身份,包括她出生的年月日期,还有父母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等等相关信息,还必须要让王丽丽的父母写一个证明,按上手印。
王丽哪里知道这些信息,走投无路之下只好找到了王丽丽家中,并承诺只要肯给证明,她会给出一笔钱作为补偿。
此时,王丽丽终于知道了真相,她愤然大怒,并表示不会要王丽的钱,并且还将王丽举报,要求还自己一个真相。
感谢题主提出的问题,非常荣幸能够做出回答。
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我认为山东的这几位受害者能得到相应的补偿。
理由如下:
第一,该起事件的过错问题,这是“小社会”群体硬性操作的后果。基于当年的政策、技术、平台等各种漏洞,造成了这几位的悲剧。本以为能“鲤鱼跳龙门”,结果成了与龙门之距离相隔银河。
第二,该起事件折射出很多腐败问题,这背后的交易,绝不是一个班主任或是教育处一位小科员,亦或者是派出所户籍民警就能搞定的事情,甚至还有跨省操作。这背后有其偏离正轨的一套“规则”。
第三,在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年代,人情社会的大染缸是一颗毒瘤,大家你知我知,但是都不捅破原由。这是一套丛林法则。谁有门路,谁打通了节点,谁就能成为剥夺者,就能成为资源的占有者和利用者。
山东冒名顶替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这个时候大家都很关注赔偿的问题!
那么,已经被曝出来的受害者,王丽、陈春秀、苟晶他们都得到相应的赔偿了吗?
只能说现在还没有,很多人连最廉价的道歉,都没有收到,就不要说补偿了。
事发以来也有十天半月的时间了,陈春秀至少还没有收到来自陈艳平的道歉,陈艳平甚至都没有主动联系过陈春秀。
陈艳平就是丢下一句话“冒名顶替的事情,全部都是舅妈给做的,舅妈现在死了”。
锅甩完了,陈艳平以为事情就完了!
但是,很显然这件事并没有完,也没有这么简单!
因为山东还在调查,至于赔偿的事情,肯定也是会有磋商的,但是,目前来看还需要等,没有这么快出结果。
目前王丽、陈春秀和苟晶的被顶替案件还在审理当中,说道三人能否得到相应的补偿,关键看涉事学校的处事态度,其中陈春秀当年报考的山东理工大学已经表态将为陈春秀重新进入大学学习提供帮助,这个也算是一个迟到的补偿,一个了却心愿的补偿,而另外两人暂时没有任何官方的补偿声明。
而当事人目前发布的诉求,并没有什么过分的要求,大多数是申请重新上大学、道歉、严惩顶替者,这不代表顶替者背后的利益链就没有补偿的责任。
我认为除了三人当年涉事学校应该出面积极补偿他们的损失外,还应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通过法律手段让顶替他们的人给与自己应有的经济赔偿,相比重新回到学校上学来说,他们被人改写的十几年甚至二十多年的人生是没法补偿的。
相比王丽和陈春秀来说,苟晶的境况要好很多,凭借自己的努力抓住了电商机遇过上了不错的生活,但我相信如果不是当年被顶替,苟晶的发展肯定比现在还要好;而王丽和陈春秀则是受学历影响不得已选择了更加艰难的生活,如果她们当年可以顺利进入大学深造,现在的工作、生活肯定是天壤之别,从这一点来说除了要追究顶替者的责任,那些涉事学校是不是也应该深深的自责,想办法给与她们尽可能多的补偿呢?
涉事学校可以考虑让他们重新入学,但实际意义真的不大,毕竟年龄、家庭等多方面因素让三人根本没法专心学习,相比恢复学业其实在工作方面的补偿要更实际一些,虽然这个有难度,但顶替事件中除了学校肯定还有其他部门的责任,我们不敢奢求他们一定能够得到补偿,但起码要严惩顶替者和他们背后的利益链,让他们赔偿受害者多年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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