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领导干部禁毒宣传培训,教育领导干部禁毒宣传培训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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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支持什么参与禁毒宣传?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宣传教育、戒毒康复等禁毒社会服务工作,加强对志愿人员的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禁毒社会服务。
禁毒防艾教育理念
指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人们对毒品和艾滋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从而减少毒品和艾滋病的传播和危害。
具体来说,禁毒防艾教育理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意识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让人们了解毒品和艾滋病的危害和传播途径,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
2. 知识教育:向人们传授有关毒品和艾滋病的知识,让人们了解毒品和艾滋病的症状、预防方法和治疗措施。
3. 技能教育:通过教育和培训,让人们掌握拒绝毒品和预防艾滋病的技能和方法,如拒绝毒品的技巧、正确使用安全套等。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机制规定?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禁毒协会成立流程?
(一)开展与禁毒相关的社会性工作,包括政策与信息宣传、展览、交流与培训、技术与咨询服务等;
(二)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
(三)加强禁毒领域的相关单位、个人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禁毒事业的发展;
(四)配合禁毒职能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五)发展禁毒志愿者队伍,开展禁毒志愿服务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六)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扶贫济困、救灾等公益慈善活动。
我国禁毒的基本之策是什么?
基本之策是禁毒宣传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根据禁毒法第十条规定,国家鼓励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志愿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因此,我们可以看出,禁毒宣传教育是我国禁毒工作的基本之策之一。
禁毒治本之策是预防教育。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我国禁毒的基本之策是:防治结合、打击为主。
这是因为单纯的打击毒品犯罪无法根本解决毒品问题,需要同时开展预防和治疗工作,在防治上采取多种手段,包括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毒品意识、加强边境防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等与打击毒品犯罪密切结合。
同时,以打击为主需要强化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加强合作、完善打击网络毒品犯罪的制度体系,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惩罚力度,达到威慑效果,并保持长期打击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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