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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专题电力安全宣传,教育专题电力安全宣传内容

发布时间:2024-04-06 16:41:09 教育宣传 0次 作者:尧晓教育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专题电力安全宣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教育专题电力安全宣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电力系统三措是什么?

电力系统三措是: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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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措施:指根据工作性质,认真谋划,及时组织,在接到工作任务后,相关负责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作业制度、监护制度,按部就班实施作业。

2、技术措施:要求立杆要设专人指挥,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杆时,应设专人看守。工作前应检查吊车的检定报告及驾驶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合格,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吊车。

3、安全措施:要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填写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卡,实施标准化作业,执行现场保证安全的各项组织和技术措施。

电力安全誓言?

加强安全技术培训,人人学会保护自己 防护用品不可少,发生事故不得了 运行检修一条心安全生产长周期 用电用火要预防,失火漏电要遭殃

电力冬季五防是什么?

五防通常是指为确保人身安全,对高压电气设备应具备五种防误功能的简称,是电力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五防即为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防止带地线送电;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变配电室的“五防”即防火、防水、防雷、防雪、防小动物。“一通”即保持通风良好。

电力设施保护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电力设施保护应当坚持基本原则是:

1.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原则

2.电力设施保护实行电力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和电力企业、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3.电力企业适当自卫原则;

4.电力设施保护区不可侵害的原则

5.电力设施建设和保护应尽量减少损失和造成损失后依法进行补偿的原则

6.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相互妨碍的处理,实行安全原则、在先保护原则、依法协商原则

7.法定原则

8.责任自负原则

9.打击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电力企业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止。

供电安全归谁管理?

 供电单位系统内部是设有安全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供电企业安全生产运行维护全过程安全管理的,不同的供电单位内部都设有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级供电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供电安全管理是非常严格要求的

1 主管部门是安监局,现在叫应急局。电力企业对巡视中发现的外单位造成的安全隐患,可以向应急局报备,由应急局下达整改通知书。

2 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经商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后,制订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建立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用电管理的工作部门。

您说的供电安全是归各级电力部门管的。因为各级电力部门是负责供电这一块的。但是电力部门如果出了安全事故,上一级的管理部门就是安监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专题电力安全宣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专题电力安全宣传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