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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宣传培训工作,陕西省教育宣传培训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7-10 21:17:44 教育宣传 0次 作者:尧晓教育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陕西省教育宣传培训工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陕西省教育宣传培训工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陕西省艺术类培训新规?

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印发通知,就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相关工作提出要求,要严格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招生宣传,不得以承诺通过任何形式的文化艺术水平测试、考试等作为招生诱导。

陕西省教育宣传培训工作,陕西省教育宣传培训工作方案

通知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地区关于“双减”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决策安排,充分体现文化和旅游部门在落实“双减”部门任务分工中的责任担当,做到能担尽担,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力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中明确,由文化和旅游部门作为本地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的,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尽快完成与教育部门相关工作交接,强化工作组织保障和机制建设,加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和管理办法,并报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备案。已明确由教育部门作为本地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的,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通知提出,要积极开展本地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基本情况调研摸查,深入了解培训机构数量、分布、性质、规模、硬件条件、师资、教材、培训内容、收费、评价、存在问题等情况,广泛听取基层文化和旅游部门及相关文化艺术企事业单位等对规范管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促进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

通知明确,要着力发挥在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设立审批中的专业支撑和保障作用,配合教育部门加强青少年艺术成长规律研究,对不同文化艺术门类所涉及的培训场所基本硬件条件、培训师资条件、安全保障措施、课程内容设置等方面做好专家论证和专业把关。在配合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相关工作中坚持做到依法行政、依规依纪办事。

陕西艺术培训机构政策?

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十不准”

“十不准”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准举办、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或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竞赛、排位赛、分班测试等;不准以名师、名校进行招生宣传、承诺保过等;不准“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不准与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开展培训;不准在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准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准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准张贴应试成绩和学生考取学校相关消息;不准超审批范围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准为学生代办或承诺建学籍。

陕西省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规定?

陕西省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规定如下:

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每年专业技术人才参与学习时长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程不少于56小时。

粉笔教育陕西有哪几个分校?

粉笔教育陕西分校在全省11个市(区),设立了87个考点服务站,覆盖十余万考生。主要有西安分校,宝鸡分校,榆林分校,咸阳分校等

考点服务主要包括两部分:知识服务,为考生提供了考前提分手册、陕西时政等资料,涉及最核心的知识点,保证考前有一个全面的梳理;备考服务,包括口罩、签字笔、药品以及雨衣等物品。此外,考点还提供了大巴车供考生休息,保证考生中午休息,顺利考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陕西省教育宣传培训工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陕西省教育宣传培训工作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