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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纠纷教育宣传,刑事纠纷教育宣传标语

发布时间:2024-04-04 13:22:06 教育宣传 0次 作者:尧晓教育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纠纷教育宣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纠纷教育宣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把别人打成轻伤,私了了,为什么还要送检察院?

双方都是轻微伤,建议私了。轻微伤互赔多拿不了几个钱,双双被派出所行政拘留就亏大了。虽然行政拘留不留案底,但是公安系统内部还是会留记录,有些企业招人会去派出所查询的(比如说我市的公交车司机),想当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也会被刷(因为我就刷过一个),除了上面说的我确定的两个例子,可能还有其他风险。

刑事纠纷教育宣传,刑事纠纷教育宣传标语

股东之间经济纠纷通过刑事手段立案抓人,现在股东以此要挟重金和解,家属该怎么办?

你好,目前你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评估刑事案件的真假

如果我方没有“实锤”在对方手上,对方就是找了各种资源把人抓了,那么这个时候你要调整好心态,请一个专业的刑事律师,按法定程序进行较量。目前中央、最高法、最高检等三令五申不能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相信律师介入后会有一个比较好的结果。

如果我方确实有“实锤”在对方手上,那么可以考虑和对方谈判,商业上的较量无非是利益问题。

增加你的谈判筹码

在目前比较被动的状态下,你要主动通过多方渠道搜集对方可能违法的证据,如果你也能找到对方的“实锤”,那么恭喜你,双方基本可以和解,而且不需要支付重金。

调整心态

已经抓人后,注定双方的较量是一场持久战。对此,你最好能请一个专业团队作为军师,一定不能着急,得从长计议。

以上,供参考。

这种案子比较出名的:“牧羊案”,股东许荣华被迫在看守所签下城下之盟,签字转让股权后刑案撤案释放,从此开始了长达11年的维权。(股东许荣华两次进入看守所,又两次无罪走出)

当然“牧羊案”这种知名案件和普通案件不太一样,普通案件也有其内在规则和逻辑。

具体到一般案件层面:

1.不同案件阶段不一样,要对案件本身有个清醒、客观的认识(认识自己很重要)

有的案件仅仅在公安阶段就“浅尝辄止”,对方主要是想吓唬一下,能忽悠到就是赚到,案件条件可能根本达不到批捕的标准,即便送到检察院也可能不起诉。

这种情况下,如果判断准确,那就要坚守本心,不要被吓到而签下“城下之盟”。在各个环节积极参与沟通,不卑不亢争取合法权益。

(当然,此方案具有一定风险,因为侦查阶段很多情况不明,需要律师和家属密切配合)

2.如果确实有刑事风险,那么就要充分研究案件的内在规则

一般而言,企业股东多见的刑事罪名主要有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等。

挪用资金罪为例,一般而言小股东本身就有控告大股东挪用资金的原动力,《公司法》框架下小股东维护自身利益的手段相对匮乏。股东之间矛盾产生之后,恰逢控股股东有挪用资金行为的嫌疑,很多案件由此引发。

经济纠纷跨界到刑事案件,我们这些个专门做企业商事争议的律师见这个不要太多。

有时候人家搞我们,有时候我们要搞人家。

首先要冷静,这很重要,公权力机关不是对方开的,刑事案件也是没那么容易弄过去的,如果人家搞你的话,先记住这一点,第二点很关键,要在出现苗头前,身边能有一个靠谱的律师,或者能马上找到一个信任的律师。

别等,一刻都别等。

找到后,把你知道的,做过的,没做过的,能想到的全部告诉这个律师,别有隐瞒,别自欺欺人,掩耳盗铃,所以要找一个值得信任的,或者有熟人介绍,或者认识很久,或者有过合作的。

等律师弄清楚,能拿出方案前,先稳住对方,别不留后路,意气用事。

其次要记住,大多数人都是为了钱,没人愿意把你整进去,硬把你整进去风险大,而且也比较费钱。

还是钱,那么就谈钱的事儿,别装,也别怂,当然你背后要有律师,要有人,能拎清的人,别瞎谈,谈不到点子上。

股东间经济纠纷,基本手里面都有些实锤,抛出来肯定有震动,不过大部分人不知道这些实锤到底有多大威力,也不知道怎么配合着用最好,再加上人家目的不是让你坐牢,所以一般不会二到一次性全放出来,还是要谈,所以看看手里的牌,全方位的去谈。

如果已经被立案了弄进去了,那是有点麻烦,进入程序,不太好撤案。但是仍然存在存疑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未够罪不起诉等,交给律师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纠纷教育宣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纠纷教育宣传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