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尧晓教育网!

尧晓教育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教育宣传 >详情

教育部宣传预防近视,教育部宣传预防近视的文件

发布时间:2024-05-25 21:58:38 教育宣传 0次 作者:尧晓教育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部宣传预防近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教育部宣传预防近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教育部关于近视的新规定?

一、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

教育部宣传预防近视,教育部宣传预防近视的文件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学生近视等常见病监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时,要对相关检测机构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无资质的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

学校组织开展学生视力监测、检测等工作,应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展。

  二、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

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近视防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严厉打击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

  三、严控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质量。禁止向校园提供未获得相关资质的近视防控产品和相关服务,坚决避免造成学生视力健康“二次伤害”。

采用质量认证手段推动近视防控工作,积极开展教室照明和读写台灯等健康照明产品、桌椅人体工效学产品、眼视光产品、学习用品、验光配镜服务等认证工作,提升近视防控相关产品质量和视觉健康服务水平。

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次的认证采信机制,广泛宣传获得认证的眼视光产品和服务,为持续优化近视防控工作提供保障。

  四、严格视力监测数据安全管理。监测组织部门、学校和检测机构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应用等全周期安全防护。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学生个人和视力等信息,不得与第三方共享用于商业用途,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部对视力新规定:明确了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的防控措施。

       一是家长要增加孩子户外活动和锻炼,减轻孩子课外学习负担,保障孩子睡眠和营养,纠正孩子不良用眼行为,掌握孩子视力健康状况,发觉其视力异常时,及时到正规眼科医疗机构检查。

        二是学校要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调整学生课桌椅高度,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监督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每学期开展2次视力监测,提高学生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医疗卫生机构要从2019年起实现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县级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

       四是学生要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养成健康习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部宣传预防近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部宣传预防近视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