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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宣传月所内教育,禁毒宣传月所内教育内容

发布时间:2024-07-10 22:33:34 教育宣传 0次 作者:尧晓教育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禁毒宣传月所内教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禁毒宣传月所内教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应该制定禁毒制度,宣传教育纪律?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应当制定和实施禁毒公益宣传教育方案,安排宣传版面和时段,定期刊登、播放禁毒宣传广告和内容,并将相关情况报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四条 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禁毒宣传月所内教育,禁毒宣传月所内教育内容

公安部门和学校加强禁毒教育。

中国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禁毒教育宣传内容有哪些?

认真学习禁毒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积极参加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毒品的危害性和预防知识,提高禁毒意识和防范能力。

02

树立防毒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面对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和伪装,我们要学会鉴别,学会保护自己,防止被人引诱吸毒。

03

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摒弃不良的生活习俗,积极加入到“禁毒志愿者队伍”行列,做到“不让毒品进我家”,争当“禁毒卫士”。

禁毒法宣传主体是哪?

禁毒法》明确了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的主体是国家。吸毒、贩毒都是违法行为,切勿以身试法。《禁毒法》规定,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而青少年是禁毒宣传教育的主要对象,提升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其他社会组织可不可以参与禁毒的宣传?

其他社会组织可不可以参加禁毒的宣传?

这个答案是肯定的,根据禁毒法的规定,其他的社会组织也可以参与禁毒工作的宣传因为毒品给人类的精神肉体,包括生活和身体健康都带来很大的危害,我们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应该参与进来宣传禁毒工作的好处

全国四大禁毒教育基地?

杨凌国防职业技术学校 建立"杨凌示范区禁毒教育基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建立"杨凌示范区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

杨陵高级中学 建立"杨陵区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

杨陵区职教中心 建立"杨陵区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

禁毒教育基地的建成,是杨凌示范区推动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常态化的一项重要举措,示范区禁毒部门、教育部门将紧紧围绕毒品预防教育这一主线,充分利用教育基地,不断加强和创新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的识毒、拒毒、防毒意识,为禁绝毒品、造福子孙后代做出积极贡献。

1.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

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于2007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落成,是面对全国青少年和普通市民进行免费禁毒教育的政府公益性事业单位,隶属于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基地包括北京禁毒教育展、影视中心、北京禁毒在线网站、国际交流中心,是集教育、工作和交流培训三位一体的复合型专业禁毒教育机构。

2.沈阳市禁毒教育基地

沈阳市禁毒教育基地位于浑南区国际青少年活动中心4楼,布展面积2300平方米,展厅分为八大板块,综合运用图文展示、情景再现、影视播放、实物陈列和体验互动等科技手段,向公众普及毒品知识、毒品危害和防毒拒毒方法。

3.佛山市禁毒教育基地

佛山市禁毒教育基地是国内首家全体验式、现代化禁毒科普基地,由佛山市禁毒办与禅城区禁毒办合建,位于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内,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是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展示禁毒工作成效的重要平台。4.太仓市禁毒教育基地

太仓市禁毒教育基地坐落于太仓市科教新城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内,建筑面积550平方米,基地分设百年禁毒、毒情形势、慧眼识毒、毒祸之殇、防毒拒毒、禁毒成果等六大板块,运用声光电智能互动技术,结合展品陈列、影视播映、图片展示、互动参与、机器人讲解等形式,寓严肃的禁毒教育主题于生动的展示之中,力求给参观者留下深刻直观的参观体验。基地系苏州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示范点项目,集“教育、宣传、培训、展示”四大功能于一体,是太仓市青少年禁毒科普的重要阵地、全民参与禁毒的重要平台、禁毒成果展示的重要窗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禁毒宣传月所内教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禁毒宣传月所内教育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