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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贴,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4-03-31 06:43:28 特殊教育 0次 作者:尧晓教育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苏省特级教师津贴多少?

5000元

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贴,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贴政策

特教师考核合格,每月享受与所获最高荣誉称号相应等级的月特殊岗位津贴,其标准:省特级教师5000元;市学科带头人2500元;市优秀青年教师1500元;区学科带头人800元;区优秀青年教师500元,各类特殊岗位津贴每年按10个月发放。引进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名师和市级骨干教师,名特优头衔须经南京市及以上教育部门按程序认定,方可参与名特优教师考核,考核合格者同等享受月特殊岗位津贴。

2021年特殊病种补贴标准?

1、特殊病种门诊一级医院起付线为400元/次、二级医院为640元/次、三级医院为880元/次;一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起付标准为200元/次,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起付标准为440元/次。

2、报销比例在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是:癌症病人晚期的放化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按90%支付;其他特殊病种按80%支付。

国务院特批的政府特殊津贴.是什么意思?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1990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和改进党的知识分子工作,关心和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这对于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 1、每两年选拔一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对经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务院授权人事部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由国家一次性发给人民币2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1995年以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仍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

政府特殊津贴一般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一种奖励制度。获得者被称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90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和改进党的知识分子工作,关心和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这对于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放方法 1、每两年选拔一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对经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务院授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由国家一次性发给人民币2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1995年以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仍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

江苏省教师交通补贴发放标准?

各院(系、部)、处(室):

为加强交通补贴的管理,规范其发放范围和标准、申报程序、审核等有关事宜,制定本规定。

一、交通费发放范围

1.聘期在一年以上在职全天坐班教职员工。

2.够不上班车而自行乘车上下班或能乘坐班车,但是不能够直接到家,需乘坐公交车(两站地以上含两站地)的教职工。

3.在学院无公寓的教职工。

满足上述三条者可申请交通补贴。

二、交通费发放标准

1.上班或下班乘坐公交车一次者补贴20元/月;

2.上班和下班均乘坐公交车,不需要倒车者补贴40元/月;上班或下班乘坐公交车并倒车者补贴40元/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贴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