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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制度,特殊教育学校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24-04-11 19:00:00 特殊教育 0次 作者:尧晓教育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殊教育学校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特殊教育学校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八议制度,它起源于何时?

八议”制度,是八类权贵人物犯罪以后,“大罪必议,小罪必赦”,享受特殊优待,司法机关不得擅做处理的制度。“八议”为:一议亲,二议故,三议贤,四议能,五议功,六议贵,七议勤,八议宾。“八议”制度的直接渊源是《周礼》中的“以八辟丽邦法”,自曹魏《新律》始正式载于律文。《唐六典》卷六称“是八议入律,始于魏也”。“八议”制度的出现时封建立法结合的产物,是“刑不上大夫”礼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特殊教育学校制度,特殊教育学校制度汇编

八议制度建立于汉,建立之初,单纯的只为了优待勋贵、世家、地主以及国家储备人才,其对后世法律的影响比较深远,如果说对当时社会的影响也是有的。

一是,一定程度上团结了统治阶层,利于封建统治的安定。

二是,鼓励了平民上进,那是的选官制度是察举制,有才能,品格高尚的人可以被推选出来做官。所以八议制度,在一定层面上促进了平民积极向上的学习和修身行为。

三是,对自由裁量的法律有一定抑制作用,重点就在这个“议”字上,相当于有了上层检查机构的干预,所以审判者就无法单凭主观来断案,虽然只是针对一部分人,但也有进步。

四是,将《礼》加入到了法律里,更加明确了独尊儒术的国家方略,这个影响就太深远了,单看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是想想后世儒家的横行,正是由一个个这样的事件堆积起来的。

八议。

古代刑法制度;即,在刑法中规定,一些特殊人犯罪时,享有减免刑罚特权的制度。

此制始见于《周礼·秋官·小司寇》中之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八辟。

至三国魏即正式列八议于律文,后为历朝沿用。

具体而言,八议如下:

一曰议亲,即皇亲国戚;

二曰议故,即侍奉过皇帝的旧友故交;

三曰议贤,即有德行之贤臣名士;

四曰议能,即能治国治军之杰出人才;

五曰议功,即功勋卓越者;

“八议”是指贵族官僚中位高权重的八种人犯罪后,普通司法机构无权审理,须在大臣“议其所犯”后,由皇帝对其所犯罪行决定减免刑罚的制度。八议分别为:

议亲:皇亲国戚

议故:皇帝故旧

议贤:有大德行与影响的人

议能:有大才能的人

议功:有大功勋的人

议贵:贵族官僚

议勤:为国家勤劳服务的人

议宾:前朝皇室宗亲

“八议”制度源于西周的“八辟之议”,曹魏时期正式入律,据《隋书·刑法志》记载,东晋成帝时,庐陵太守羊聘为非作歹,滥施刑杀,一次错杀无辜一百九十人,“有司奏聘罪当死” ,但因景献皇后是他祖姑,属“ 议亲 ”之列,竞免处死。

知题主之所问,莫西古具答之:

八议,是中国古代的官员或贵族享受的一种法律特权。历经多代沿革而成熟,是思想、制度和现实三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八议,最早源于西周时期的八辟,自魏明帝制定新律时,首次将其写入法典,一直都是后代法典中一项基本的重要制度,历经一千六百多年相沿不改。可以说,八议入律的思想基础,是"刑不上大夫"思想的复归。

八议者除犯十恶以外的死刑,司法机关不能直接审理,必须先将其犯罪事实及应享受特权的理由奏请皇帝,由皇帝交群臣集议后,最后由皇帝作出裁决,一般可免除死罪。若犯流刑以下的罪,则可直接减一等处罚。 但是犯十恶者不适用八议的规定。

  • 议亲:皇帝的亲属
  • 议故:皇帝的故旧
  • 议贤:德行高尚的贤人君子
  • 议能:能整军旅、莅政事,为帝王之辅弼、人伦之师范者
  • 议功:对朝廷尽忠效力,建立大功勋之人
  • 议贵:三品以上高官及有一品爵位的人
  • 议勤:高级文武官员中恪尽职守,三心致志办理公务的人
  • 议宾:前朝国君的后裔

我是白龙赤子,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八议制度是中国古代上流阶层的特权制度,这个范围之内的人违反法律后,按照法律的规定,要采取从轻发落的态度。实际上,这也是中国古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具体表现,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法制观念相悖。主要内容如下:

议亲。指皇帝、皇后和皇太后的亲属,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皇亲国戚。

议贵。指一定品级之上的官员和有一定爵位的人,大多是指职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和爵位一品者。

议贤。主要强调品德上特别突出的人,在朝中、地方有很高的威望,比如孔子、孟子这一类人。

议能。指有突出才能的人,包括政治、军事等能力,比如张居正、韩信这一类人。

议功。指对国家建立过不朽功勋的人,比如“云台二十八将”、“凌烟阁二十四功臣”这一类人。

议勤。指勤劳刻苦,老老实实过日子的人,有点儿像现在的“劳动模范”。

议宾。这里的“宾”是对于前朝而言的,指前朝归顺了本朝的皇亲国戚。

议故。指皇帝的老朋友,相当于《鹿鼎记》中韦小宝这一类的人。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上引礼入律,形成许多新的法律原则或制度,使由汉朝开始的礼法结合得到进一步发展,“八议”制度既是其中之一。

“八议”制度,是八类权贵人物犯罪以后,“大罪必议,小罪必赦”,享受特殊优待,司法机关不得擅做处理的制度。

“八议”为:

一议亲,二议故,

三议贤,四议能,

五议功,六议贵,

七议勤,八议宾。“

八议”制度的直接渊源是《周礼》中的“以八辟丽邦法”,自曹魏《新律》始正式载于律文。《唐六典》卷六称“是八议入律,始于魏也”。“八议”制度的出现是封建礼法结合的产物,是“刑不上大夫”礼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不公平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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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不想学习,只想玩而且非常叛逆,送去特殊教育学校会不会变本加厉?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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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邀请!我个人认为孩子在叛逆期不需要送去特殊教育机构。

孩子到了青春期,往往都会出现非常明显的叛逆行为,碰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做家长的一定要理解,尊重孩子,不能以暴力的手段以暴制暴,压制孩子,遵照家长的意见行事。要跟孩子交朋友,要理解,🈶️时侯甚至要孩子有些经历,在一些经历的过程中陪伴她成长,指导他走出情绪低谷和认知的误区!

总之:家长的陪伴,指导和引导意义非常重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殊教育学校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殊教育学校制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