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尧晓教育网!

尧晓教育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教育方案 >详情

两项教育附加使用方案,两项教育附加使用方案幼儿园

发布时间:2024-09-16 12:40:07 教育方案 0次 作者:尧晓教育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两项教育附加使用方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两项教育附加使用方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接受继续教育同时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如何享受扣除?

职称资格享受抵扣3600元,而继续教育不一样。虽然抵扣金额一样。

两项教育附加使用方案,两项教育附加使用方案幼儿园

因为继续教育本质是为了学习,不能为了个税抵扣而决定付出安排,可以在准备证书考试及继续教育的前提下,又正好满足抵扣要求就完美了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这个并不矛盾,学历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都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个人所得税扣除。学历继续教育按每年4800元的标准扣除。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在取得年份可以一次性扣除3600元。

2.继续学历教育可以有本人自己扣除,也可以父母扣除。在个人所得税APP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继续教育栏填报个人继续教育相关信息。

3.继续教育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时长最多为48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学习时长超过48个月,也最多只能扣除48个月。职业资格证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为一次性扣除,每次3600元,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扣除。继续教育扣除既可以平时预扣预缴阶段扣除,也可以在年度汇算申报时扣除。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只能在年度回复申报扣除。

月收入额不超过10万减免地方教育附加吗?

收入额十万元以下不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征的两项附加计入营业外收入。

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叠加吗?

是可以叠积扣除的。

叠加预扣法指的是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截至当前月份累计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纳税人申报的累计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率表,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个人继续教育抵税和子女教育扣税是二选一吗?

继续教育和子女教育是两个不同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不是二选一,可以叠加使用。

两者在抵扣分担上是有交集的,简单说一下这两项的扣除标准和扣除方法,供您参考。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比如您自学本科学历,用时36个月,就可以在36个月内每月扣除400元。

2、纳税人接收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个人接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其本人扣除。

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1000元/月的标准定额扣除。

2、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含中职、技校)、高等教育(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

3、年满3周岁的学前教育阶段,也是按照每个子女1000元/月的标准扣除。

4、扣除的方法:父母可以选择一方按100%比例扣除,也可以双方各担50%,但是,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据最新修改后颁布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两者都可享受,建议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朋友学习一下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很多项目可以减少缴税。看后可别忘记申请减免手续噢。

生双胞胎游父母有交个人所得税可以少交吗?

答:可以的

根据孩子的年龄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或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两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定额标准是一样的,均为每个子女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两个孩子可以享受每月2000元的定额扣除,一个年度两个孩子可以定额扣除2.4万。

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否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肯定地回答你,一般纳税人不在其范围内,需要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财税〔2016〕12号文对这个问题是这么答复的: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我们看到,此项政策是对之前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也就是小规模纳税人,而一般纳税人因为要涉及增值税的抵扣,也不涉及营业额的优惠政策,所以,财税[2016]12号不包括一般纳税人。

具体的说,就是:从2016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不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会计上,免征的两项附加计入营业外收入。

另外,对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当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也是免征的。

如果给你帮助,记得点赞支持!


我是禅壹,证券分析师,1996年入市,有丰富的炒股实战经验和理论技术

想和禅壹一起免费学习炒股技术,那么就关注禅壹吧!一起分享大牛股!

首先声明一点,一般纳税人不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三万元(含3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如果是季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属于附加税,附加税的计税基础,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的。如果本月增值税或者消费税有应纳税额,就应该以应纳税额为基础,按照一定比例计提附加税。如果本月增值税或消费税没有应纳税额,就不用计提附加税了。

总结来说,如果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这些正税,就必须计提附加税,否则就不用计提缴纳附加税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两项教育附加使用方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两项教育附加使用方案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